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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放假及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7-06

院属各单位、全院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暑期放假安排,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15日(星期三)-826日(星期三),827日(星期四)正常上班。学生放假时间为711日(星期六)-831日(星期一)。老生91日(星期二)到校注册,92日(星期三)、6日(星期日)进行学年鉴定,93日(星期四)-5日(星期六)调休放假,97日(星期一)上课;本科新生96日(星期日)报到,97日(星期一)-9日(星期三)进行入学教育,910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军训,928日(星期一)上课。研究生新生9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南区学生放假时间为76日至95日,97日正式上课。

为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1.全院教职员工切实增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和防伤害,不随意丢弃烟头等火种。师生员工及家属外出时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不乘坐超载、非法营运、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交通工具。

2.暑期留校学生要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的要求,自觉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住宿。不得在宿舍内留宿社会闲杂人员,不得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热毯、酒精炉、蜡烛等,手机、手提电脑等不得放在床铺上充电。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

3.加强对暑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外出须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的交通工具。不到危险地带游玩;不到江、河、湖、塘中游泳,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须结伴同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服从管理,严禁单独外出,如确因需要外出,须征得带队教师或团队负责人同意,并说明外出事由、地点和归队时间。

4.请院属各单位、各教学科研基地及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责任人在放假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老旧冰箱、冰柜、烘箱等电器的安全使用状况。该回收封存的危险品,必须及时封存,妥善保管;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老旧电器,必须停用;凡假期中不用的电器、仪器、贵重设备,都要关电、关气、关水。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电器、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等,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用的实验室要贴好封条。放假前,学院将对院属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同时报送学校保卫处。

5.严禁在实验室内非实验需要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电热器具及煤炉、煤油炉、液化气灶、酒精炉等炉灶具烧水做饭。及时清理实验室内垃圾和杂物,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严禁将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实验药品等随意堆放在实验室门口,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

6.学院已经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各值班人员要根据学院安排按时上岗、坚守岗位,收发当日的报纸、信件、包裹,负责当班期间的日常应急事件和水、电、安全隐患的处理,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如遇火灾火警,应立即报警87281110(内线)、87282105(内线)并积极组织扑救。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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