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0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精神,2016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海外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近3年连续在海外工作),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3)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申报要求
1.科学设置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设岗学科参照我校现有二级学科,学科评审分组见附件2。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组织相关专家或院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坚持育引并举。在积极动员已有人才申报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
三、申报程序
1. 6月13日前,各单位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基本情况(含证件号码)、申报类别、申报学科;拟引进人才还需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供对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鉴定意见)。
2. 6月17日前,学校遴选确定正式推荐候选人,通知候选人系统申报账号信息。
3.6月30日前,候选人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目前暂未开放),填写申报材料。
4.7月15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定稿申报材料,呈报教育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希庆、欧金荣
联系电话:027-8728095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9
电子邮箱:rcb@mail.hza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6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分组
3.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