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试剂和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13]140号)的要求,拟集中一段时间对教学科研试剂和耗材实际采购情况进行摸底,为学校制订科学而合理的集中采购产品目录、招标采购方案等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2.调研范围
校属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课题组等,利用学校经费购买试剂和耗材(含化学试剂、生化试剂、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等低值易耗品)的,均属调研范畴。
3.调研内容
实验教学中心或科研课题组名称,项目经费负责人,供应商名称,采购的试剂和耗材产品名称、货号、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品级、包装单位,购买数量、单价、金额,是否进口免税等。详见《试剂和耗材采购情况调研登记表》。
4.调研方式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课题组人员,在实施财务报账以前,将相应的《试剂和耗材采购情况调研登记表》发至邮箱:gzsb@mail.hzau.edu.cn,并携发票和供货商出具的出库单明细,到国资设备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进行审核登记。
联系人及电话:汪汉荣、余乐俊,87282631
国资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