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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1-03-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引导学生主动实践,激发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综合性原则:以专业知识为主线,注重多知识点、多学科交叉融合和综合集成,强化实验技能综合训练,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2、创新性原则:项目内容紧跟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反映最新科研成果或教改成果,符合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突出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3、开放性原则:实验内容、方法、手段及参与实验对象等均具有开放性,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放,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实验方案、开展探索研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实验报告。

二、申报立项程序

1、申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集中研讨,依托实验教学中心,按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要求,精心设计,充分论证,拟定项目。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请表》,经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2、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

3、立项:学校汇总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于当学年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启动、过程指导、学业评价等。

2、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全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活动,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学院负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3、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进行初评,学校组织验收。验收时,项目组应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生实验报告及实验研究成果等材料。

四、其他

1、本年度申报项目为新建项目,每项约30学时左右。学校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并对指导教师记教学工作量。

2、已验收的项目,经优化改进后,应继续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放,接受学生自主选修,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拟开项目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任务书》,学校审查后按新立项目同等支持。

3、鼓励将项目转化为计划内实验教学内容,以促进实验内容和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等的系统规划和建设。

4、指导老师应根据学习任务量和完成任务质量对选修实验项目的学生评定成绩,报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审查通过后记入学生学业档案,并计相应课外学分。

5、《华中农业大学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请表》和《华中农业大学创新实验教学项目任务书》(已验收项目)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请各学院于201145日前报送教务处。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已验收项目继续面向学生开设,进一步加强建设、完善管理,保障项目高质量的开展,切实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联系人:成协设 刘薇 张强 联系电话:87281275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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