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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实施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通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05-25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规定,现将湖北考区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前往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按自己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向考点相关负责人提供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网报号”完成现场确认程序。我省现场确认地设在各地级市(州)、省直管市畜牧兽医局考点办(见附件)。省考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272217。首次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参加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但未能通过并再次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没有重大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确认,只需按有关要求缴纳考试费。已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2〕328号)要求,我省拟定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已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标准为:兽医全科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15元,计60元/人);水生动物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20元,计80元/人)。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缴纳考试费。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3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4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

  省考区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确定考试地点。考试具体地址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道,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四)考试纪律

  考生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的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于考试结束后予以确定并公布。

  通过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对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依据《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欲索取考试复习资料相关信息,可致电考区、考点办或各大新华书店咨询。我省不举办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湖北考区

  各考点办公室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 (州)

    考点办公室

地 址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畜牧兽医学会

  江岸区二七路170号润禾大厦911室

  027-82243212

黄石市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

    黄石市沿湖路129号

  0714-6310094

十堰市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

    十堰市东岳路25号

  0719-8626987

荆州市

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荆州市荆东路15号

  0716-8447111

宜昌市

宜昌市畜牧兽医局

    宜昌市珍珠路62号

  0717-6900818

襄阳市

襄阳市畜牧兽医局

    襄阳襄城虎头山南路70号

  0710-3605471

  0710-3605841

鄂州市

鄂州市畜牧兽医局

    鄂州市滨湖西路

  0711-3356875

荆门市

荆门市畜牧兽医局

    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号

  0724-6038882

孝感市

孝感市畜牧兽医局

    孝感市园林一路2号

  0712-2851351

咸宁市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咸宁市温泉茶花路28号

  0715-8255431

黄冈市

黄冈市畜牧兽医局

    黄冈市黄州涵晖路6号

  0713-8387813

恩施州

恩施州畜牧兽医局

    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

  0718-8216250

随州市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

    随州市交通大道151号

  0722-7078577

仙桃市

  仙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仙桃市黄金大道8号

  0728-3233189

天门市

天门市畜牧兽医局

    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33号

  0728-5331456

潜江市

潜江市畜牧兽医局

    潜江市江汉路37号

  0728-6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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