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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寒假前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12-31

校属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元旦、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保证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元旦前及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突出抓好对重要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将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到人,责任到岗,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放假前要在对师生员工中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寒假期间,要时刻注意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不稳定、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发生问题,妥善果断处置。

三、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认真、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隐患大整治工作。排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在位、有效、易取。发现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应急灯、疏散标志等失效、损坏,应立即报告保卫处进行维修。

2.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严禁挤占、封堵消防通道,妨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通行行为。因需要设立的铁栅栏应落实专人负责,应能随时按要求开通。

3.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按照防火、防盗、防责任事故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要公示,二要检查,三要严格执行。

4.重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麻醉药品、致病菌种等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状况。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老旧电气设备,务必停用。凡假期中不用的实验室及电器、仪器和贵重设备,都要关电、关气、关水,经检查无隐患后关窗锁门贴封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5.聘有外来施工人员的单位,应由单位领导带队,对其工地和职工宿舍进行一次严格的安全检查,督促其加强对留守值班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后勤集团绿化保洁中心应加强巡山防火工作,及时清除校园内特别是狮子山防火隔离带上的枯枝落叶和小灌木,严防发生山火。

7.学校经营性场所严禁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险品。

各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在整改落实前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四、严格落实防范应急工作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1.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出现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

2.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如元旦晚会、年会等,参与人数超过500人的,需将活动举办单位、举办地点、参与人数、安全工作应急方案上报保卫处。

3.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保卫处等单位要共同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外国留学生的安全工作,在做好节日慰问工作的同时,要严格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外出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留校学生原则上应集中住宿管理,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气灶等用火做饭。值班员要经常巡查楼层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各单位及东、西社区居委会要关心空巢孤寡老人的起居生活,居民邻里之间要互相关照,关注取暖、用火、用电安全,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6.假期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遵守武汉市政府“禁改限”的规定,在指定的摊点,规定时间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做到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7.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1月15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值班地点等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值班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认真登记进出本楼栋的人员和物品,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如遇火警火灾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警(87281110内线、87282105内线或119外线)。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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