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学科研使用房屋土地管理的要求,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教学科研房屋土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逐一对教师的使用房屋定额面积进行了计算。现将我院教师的使用房屋定额面积予以公示:
C:\fakepath\动科动医学院教师使用房屋定额面积(以2017年1月1日数据为基础).xlsx
公示期2017年3月24日至2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常帅 027-87282091 15927180724.
补充说明:
1、计算公式为:教师使用房屋定额面积=教师研究用房定额面积+学生研究用房定额面积[(硕士研究生数量*1.5m2/人+博士研究生数量*2.5m2/人+留学生数量*2.5m2/人)*3]+科研经费管理提成补贴用房面积(不超过教师研究用房定额面积与学生研究用房定额面积之和的30%)。
2、博士后的研究用房定额面积已经额外加到了合作导师的使用房屋定额面积中。
3、外专教师无教师研究用房定额面积,其学生研究用房定额面积及科研管理经费补贴用房面积已加进了有关合作教师的使用房屋定额面积中。
动科动医学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