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实验动物使用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预防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引导鼓励学院教职工到实验动物中心集中进行实验动物饲养实验,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定对学院教职工在我校实验动物中心饲养的实验动物进行定向补贴,具体办法详见《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费定向补贴办法(试行)》。
办法实施后不允许任何人在院属各大楼内不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设施环境中饲养实验动物,违规饲养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清理,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学术道德和实验室安全等责任。
望全院教职工积极遵守,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C:\fakepath\动科动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费补贴办法.docx
动科动医学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