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职员工:
日前,学校发布了新修订的《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发〔2022〕144号),根据相关规定,学校设置了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平台,现就投稿登记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设置初衷
根据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统计,学校近几年收到举报和主管部门转交处理的学术不端案件中,有多起是因论文投稿审核环节缺失或不规范造成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教师被署名。投稿时未征得导师同意,将导师署名为通讯作者或作者之一,后该文章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予以撤稿。
2.虚构不存在的作者。投稿时虚构不存在的作者,后被杂志社认为学术不端予以撤稿。
3.未参与工作而署名。投稿时将未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予以署名,后被举报予以撤稿。
上述情形以及还有一些举报反映文章内容未经所有作者同意予以投稿发表等情况,严重侵害了师生的正当合法权益,较多老师受牵连而被予以警告、批评教育或其他处罚。为有效预防上述情况发生,特建立论文等学术成果投稿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师生学术权益不受侵害,使学术行为更规范更严谨。
二、登记范围
纳入投稿登记的范围包括:
1.学校师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2.学校师生作为主编编著出版的教材、专著等作品。
三、发起登记人员
1.通讯作者和主编是论文和专著的第一责任人,鉴于出现过学生伪造老师签名的案件,为充分保障师生相关权益不受侵犯,故在平台中发起登记的人员为通讯作者或主编,若有多名通讯作者或主编的,由其中一名发起即可。
2.我校师生仅为第一作者或无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在平台发起登记,若有多名第一作者的,由其中一名发起即可。
四、投稿邮箱
鉴于近年来处理过多起涉及投稿邮箱不真实、不常用、邮件服务器有故障等情况导致撤稿的案件,为规范师生学术活动及对外交流邮箱地址,新修订的《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中要求投稿时“作者为本校师生员工的,邮箱地址应使用本人注册的学校邮箱”,故投稿邮箱请一律使用学校邮箱,登记平台中未使用本人注册的学校邮箱的,系统将默认不通过,也会对学生毕业、申请学位、岗位聘任、考核评估等造成影响。
五、作者签名
1.考虑到一篇文章可能有多个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而其又分布在不同单位等实际情况,“作者签名”处只需在平台中发起登记的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签名即可,不要求所有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签名。
2.鉴于出现过学生自己投稿发表,未经老师审阅也未署名老师,后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予以撤稿的案件,故如果论文作者全部是学生的,同时要求学生导师进行把关,予以签名。
投稿登记是进行信息登记,不是对老师们正常学术活动予以干预;是对老师们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是要增加老师们的负担;是践行规范、严谨的学术规范,倡导实事求是、追求卓越、不断创新的科研诚信文化。欢迎广大师生对投稿登记平台设置及流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并不断完善优化,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师生的学术活动保驾护航。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