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1. 打开电源开关,调节亮度控制手柄,直到获得所需亮度;
2. 将标本切片置于工作台中间,先用10×物镜和10×目镜调焦;
3. 调节聚光镜于物镜共轴;调节聚光镜高低、照明光源、瞳距、视度等,以达到最佳观察状态;移动移动尺选择所要观察的范围,需要照相可安装相机及滤色片,照相;
4. 观察或照相结束,将移动尺等恢复原位,关机。
注意事项:
1. 显微镜应平放在无震动之处,室温0-40℃,最大相对湿度85%;
2. 在照明或刚结束照明时,灯泡及散热筋处高温,当心灼伤;更换灯泡时,需拔掉电源,待显微镜冷却后进行,更换时不要用手直接接触灯泡的玻璃部分;
3. 使用时,一般不要将照明亮度调节到最强状态,否则会使灯泡处于满载荷下工作,将大大缩短其使用寿命;
4. 调焦时,为防止标本和物镜相碰,应先使物镜上升,使标本与物镜靠近,然后再使标本与物镜相离;
5. 使用完显微镜后,应将移动尺完全复位。